户口本上有离婚的字样
户口本上有离婚的字样,户口本是会把我们的身份信息登记出来的,也是证明我们身份的象征,在我们的生活中虽然户口本使用率并不高,但是却也是重要存在,以下了解户口本上有离婚的字样。
户口本上有离婚的字样1
一般情况下会写离异的,协议离婚的会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会收回结婚证,判决离婚;户口本如果没更新,仍没写离婚字样;如果某证件标上离婚是无法改变的。
协议离婚流程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协议离婚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协议离婚的结果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备注: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户口本上有离婚的字样2
一、离婚后户口本上会有离异字样吗
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
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如果提交《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变更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离异”。
离婚后想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离婚登记时要审查什么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们知道夫妻一旦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两个人就应该是处于离异状态,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单身。那么之后,双方各自婚嫁就是自由的,只要符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满足了相应的条件,那么就是可以与他人再婚或者与对方复婚,重新恢复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户口本上有离婚的字样3
一、离婚登记撤销的程序是什么
1、初审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受理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四)当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3、审查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报批
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5、公告
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二、离婚登记的撤销条件包括哪些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2)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