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在异地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二婚在异地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离婚是常见的一种现象,在婚姻感情当中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维护好双方的感情,感情出现问题也很常见,以下二婚在异地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二婚在异地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1
再婚登记是需要离婚证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不带离婚证可以再婚么
1、需要离婚证
二婚的男方、女方需要携带上离婚证,在民政局登记领证之后会将原来的离婚证进行收回,颁发新的结婚证给双方。
2、无离婚证,离婚证明也可
未通过民政局离婚而是走法律程序的离婚事件,男女方不会有离婚证。此时二婚的话,携带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作为离婚证明也是可以的。
二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棋牌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小编补充: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关于二婚的那些事
1、二婚人士也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但是不能享受晚婚假。具体休假天数可根据各地具体法律规定
2、二婚的婚姻关系登记与一婚完全相同,都按法定的结婚程序办理
3、二婚的结婚证与一婚结婚证相同,并无差别
4、二婚在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填写的是“有配偶”,与一婚相同
5、二婚登记不需要办理婚检
6、二婚也可以大办酒宴,并没有什么忌讳
二婚在异地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2
一、二婚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男女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或者是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4、二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的离婚证书。
5、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6、婚前体检根据当地不同规定来做。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三、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
四、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五、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所谓胁迫,《婚姻法解释一》中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当事人一方以胁迫为由撤销婚姻关系的,具有下列要件:
(1)有胁迫的故意,有胁迫行为的一方实施的.行为使另一方在心理上产生恐惧;
(2)有胁迫的行为发生,如采取恐吓、威胁的手段;
(3)胁迫行为存在违法性,包括目的、手段都是非法的;
(4)有受胁迫的一方因恐惧心理而产生和对方结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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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二、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